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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4-01

新疆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吊车租赁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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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CFXJ-2023-ZB020 

 新疆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吊车租赁,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选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疆公司叶片吊装吊车租赁。

二、项目概况

1、名称、数量:25T、50T、80T吊车租赁

2、租赁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3、使用地点: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疆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

4、车辆要求:吊装车辆使用年限不得超过3年,吊装证件齐全。

三、资格要求

本次响应实行资格后审,响应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响应人应是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租赁公司相关资质文件;并有一定经济实力,具备法人或个体经营者(自然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经磋商人资质审查合格后,方能取得响应资格。

2、响应人必须获得法人代表/个体经营者(自然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授权代表或个体经营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3、响应人若为代理商,应获得相应代理租赁公司确认的代理证明(或授权书)。

4、响应人必须提供响应租赁公司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保供承诺书及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及近三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5、响应人必须提供标的物的业绩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响应。

7、响应人须提供关于以下情形的承诺或情况说明: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近三年涉诉情况。

8、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

2、响应保证金提交方式:以银行转账或以应收货款为保证金,响应人可任选一种。

3、提交时间和方式:响应人需在2024年1月10日12:00前提交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入响应保证金至指定账户,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新疆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1201011605401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上清寺支行

4、响应保证金有效期:60天。

5、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响应结果出来后,达成合作的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达成合作的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在响应完成十五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五、评选办法

由新疆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小组进行开选、评选。对满足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选人,综合考虑其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交货周期、账期、经营实力、诚信等情况,由招标小组履行评选流程二次报价后,综合评分最优的为合作单位。

六、公告发布时间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告自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在吉林重通成飞新材料股份公司官方网站(www.cfwind.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报名、响应申请书递送截止时间和开选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18: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送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15: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411016: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新疆昌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疆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开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17360698497

2.邮箱:xiongweijie@cfwind.cn